现将南昌市2011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11月24日(具体参检名单见附件)
二、集合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于当日7:30时前准时在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门诊大厅门口(迎宾北大道388号)集中,无特殊理由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将按弃权处理。
三、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260元(含医院收取体检费用及租车、早餐等费用),体检当日早上不吃早餐(空腹参加检查)。体检现场不允许携带和使用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注:根据《江西省2011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告》规定:“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原则上不再递补”。
附:南昌市2011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体检名单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