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42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省水利厅工作实际,制定面试和其他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最后一名并列同时进入此程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水利厅人事处901室(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乘车路线:快速公交1号线、4、14、116、150、235路到东陈岗站下向南100米,138路九华山路站下向东50米。
联系电话:0551-2128077。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省水利厅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成绩单上的信息,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遴选对象,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共20分钟,满分为100分。对报考规划计划岗位的考生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水利业务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组织人事岗位的考生主要考查综合素质、调查研究、文字材料和组织人事业务知识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1年11月27日上午8:30。考生请于27日上午7:30时前到省水利厅考务办公室(厅人事处)报到、签字、抽签。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省水利厅9楼会议室。
(三)考官构成
根据遴选岗位情况,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虑遴选的岗位涉及水利专业知识,面试考官组成员中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试成绩
遴选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水利信息网(http://www.ahsl.gov.cn/main/)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遴选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考察主要考核拟遴选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根据考察情况,由省水利厅确定拟遴选对象,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水利厅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水利厅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128077 监督电话:0551-2128079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1 |
300072 |
3000313104 |
63 |
3000313105 |
57 |
||
3000313102 |
50.5 |
||
2 |
300073 |
3000313120 |
64 |
3000313113 |
63 |
||
3000313115 |
62.5 |
||
3000313109 |
62.5 |
注:300073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