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炜明等2位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藤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1年11月24日—11月30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藤县藤州镇河东区政贤路169号,邮政编码:543300
联系电话:0774-7296586
附:2011年藤县人民检察院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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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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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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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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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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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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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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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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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0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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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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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宇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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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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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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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0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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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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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