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要求,现将主城公安机关拟录用人民警察(第五批)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公安局招录招聘办公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人:陈露 联系电话:6396215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2011年上半年主城公安机关拟录用人民警察公示人员名单(第五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