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的工作导向,引导和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和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2012年我省继续开展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范围
1、选调数量。根据全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服务基层项目工作实际,2012年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调300名。各市选调计划详见《2012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手册》(见附件,以下简称《报考手册》)第一章。
2、选调范围。2010年以前(含2010年)由我省统一选聘或招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12月20日。
服务基层项目包括: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具体选调范围详见《报考手册》第二章。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品德好,作风端正,遵守纪律,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须按时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4年1月6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7周岁(1985年1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1979年1月6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5)已考取公务员、研究生、事业单位的;
(6)未经选聘单位同意,自行离岗的;
(7)退出服务基层项目自谋职业的;
(8)已被解聘或解除服务协议的;
(9)在基层服务期间受过处分的;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选调条件说明详见《报考手册》第二章。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征得服务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2年1月6日—10日每天8:30至17:30,登录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时要仔细阅读《报考手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一般需2—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请于1月6日—12日每天8:30至17:30,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1月10日17:3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得改报。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跟踪复核,1月13日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资格复核结果。资格复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报名确认。资格复核合格人员于2012年1月13日—15日每天8:30至17:30,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并支付报名考务费,标准为每人80元。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支付报名考务费后,由于自身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放弃参加考试等,不再退还报名考务费。各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不到4: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2月27日—3月2日每天8:30至17:30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2012年3月3日上午,在济南市统一组织录用资格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知识)和申论,重点测试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时间半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录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可于3月中旬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查询。
3、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登录山东选调生网,下载打印《山东省2012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2012年报考山东省选调生诚信承诺书》。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交服务单位党组织盖章后,报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查汇总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团市委审核盖章后,于资格复审5日前报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共青团山东省委招募到省外的服务项目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交服务单位党组织盖章,并报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盖章。
面试人选须携带《2012年报考山东省选调生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共青团山东省委招募到省外的服务项目人员同时携带《报名登记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还需携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审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4、面试。4月上中旬,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处理实际问题、组织协调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场设旁听席和监督席,由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参加,接受社会监督。面试考官、考生、社会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作回避,每场面试前分别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场。17市以县(市、区)为职位,在面试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录用计划3人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录用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坚持量化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工作实绩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察。组织民主测评,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6、录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各单位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拟录用计划最后1名成绩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出现空缺时,在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拟录用人选在山东选调生网和服务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拟录用人选,办理录用有关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在考录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安排使用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锻炼成长的原则,在乡镇(街道)机关合理安排工作和岗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征求本人意见同意后,可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或其派出机构工作,纳入法院、检察院系统选调生管理。
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有关市委组织部。档案逾期未到的暂缓报到。如档案记载与考生填报信息不一致,属弄虚作假或实际情况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报经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录用资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办法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山东选调生网为本次考试的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本简章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