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基层法院初任法官和公开招录基层法院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选录简章的规定,现将考察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初任法官职位按考察人数与职位计划选拔人数2:1的比例以内(含2:1)确定考察对象,法院工作人员职位按职位计划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同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如出现末位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详见《初任法官职位、工作人员职位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情况表》(附件1)。
涉及须适用考场平均分的有关情况,详见《适用考场平均分有关情况表》(附件2)。
二、有关事宜
1、考察工作由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考察情况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有变化的应主动联系有关市(州)中级人民法院。
3、请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递补考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1:初任法官职位、工作人员职位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情况表
附件2:适用考场平均分有关情况表
准考证号 | 所在考场 | 本考场面试平均分 |
10128140501 | 第3考场 | 77.56 |
20128142122 | 第7考场 | 71.4 |
20128141310 | 第8考场 | (该考生缺考) |
贵州省公开选录初任法官和工作人员办公室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