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彭姿雁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2年1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2815978。
公示时间: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11日(共7天)
群众如实反映拟录用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笔试合格总成绩 | 公共科目笔试总分 | 专业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笔试面试总成绩 |
彭姿雁 | 女 | 11125041814 | 容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一 | 155.2 | 105.2 | 50 | 81.26 | 236.46 |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