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考试考核和体检,王兴华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2月1日至2月7日
联系电话:8728361
招录机关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乐昌市公安局 |
王兴华 |
男 |
661060804130 |
江苏警官学院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