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拟录取报考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南宁市公安局辖区分局基层民警五职位考生廖恒兵为定向班学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2年2月3日至2月10日。如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以送达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号,邮政编码:530012,联系电话:0771-2892061。
群众如实反映拟录取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名单:
报考职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名称 |
备注 |
南宁市公安局辖区分局基层民警五 |
廖恒兵 |
男 |
1101450401904 |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职位排第二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