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考试政策>地方>    
 
 

海南省2012年招聘选聘生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1】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海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合格分数线公告已经发布。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51号)》及《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按照招录工作程序,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选聘生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人选范围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招聘职数的1∶2的比例确定)范围内的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资格复审。即:报考少数民族选聘生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8名的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70名的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的时间定于6月9日、10日两天进行。具体为:

    1、6月9日上午8:30—12:00,对报考少数民族选聘生的161名人员,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前80名的人员,共计241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6月9日下午15:00-17:30,对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81-220名的人员,共计140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6月10日上午8:30—12:00,对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前221-420名的人员,共计200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6月10日下午15:00-17:30,对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421-570名的人员,共计155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地点在海南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6楼(海口市白龙南路46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2、准考证;3、报名登记表;4、户口簿;5、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所在院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

    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是院系以上三好学生,担任过院系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或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

    少数民族人员都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县(市)民宗委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咨询电话

    招聘选聘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选聘生如需咨询相关事宜,请拨打电话0898—65371866进行咨询。

                                                                              2012年5月28日

    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ggwy.org



 
 相关链接  
2012年秋季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政府系统拟录用公示(三十二)
2012年春季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政府系统拟录用公示(二十六)
合肥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乘车指南
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省直考区考点公交线路表
2013年湖北省遴选选调生和招录公务员笔试重要通知
2013年重庆市上半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考点乘车路线
2013年云南省德宏州公务员招录笔试有关事项特别提示
福建省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年秋季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政府系统拟录用公示(三十一)
 
 
 

copyright 2007-2015 www.zg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版权所有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中华人民共 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 苏ICP备10037109号-4 法律声明:严禁转载本站格式或内容《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