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合格分数线公告已经发布。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51号)》及《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按照招录工作程序,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选聘生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人选范围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招聘职数的1∶2的比例确定)范围内的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资格复审。即:报考少数民族选聘生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8名的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70名的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的时间定于6月9日、10日两天进行。具体为:
1、6月9日上午8:30—12:00,对报考少数民族选聘生的161名人员,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前80名的人员,共计241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6月9日下午15:00-17:30,对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81-220名的人员,共计140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6月10日上午8:30—12:00,对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前221-420名的人员,共计200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6月10日下午15:00-17:30,对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在421-570名的人员,共计155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地点在海南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6楼(海口市白龙南路46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2、准考证;3、报名登记表;4、户口簿;5、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所在院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
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是院系以上三好学生,担任过院系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或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
少数民族人员都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县(市)民宗委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咨询电话
招聘选聘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选聘生如需咨询相关事宜,请拨打电话0898—65371866进行咨询。
2012年5月28日
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ggwy.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