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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丹东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2015-09-07 14:33:11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举办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行政学院决定举办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2015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人员了解公务员行为规范,初步掌握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统一使用教材为《公务员初任培训读本》。培训主要安排如下内容:
  (一)理想信念、丹东市情
  (二)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
  (三)《公务员法》与公务员行为规范,《保密法》
  (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五)廉政教育
  (六)初任公务员必备的工作能力
  (七)办事、办会、礼仪,常用公文写作与处理
  (八)八项规定与机关工作作风
  四、培训地点及时间
  此次初任培训分四期进行,每期时间为一周,培训地点为市行政学院(市委党校)。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9月18日,培训人员为网上公示的“2015年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告(一)”中党群系统所有拟录用人员及政府系统拟录用人员序号1-33号;
  第二期培训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培训人员为政府系统拟录用人员序号34-123号;
  第三期培训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10月16日培训人员为政府系统拟录用人员序号124-213号;
  第四期培训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培训人员为政府系统拟录用人员序号214号之后及其他批次拟录用人员。
  各期次培训班报到时间均为培训班当天上午8:30分,到市行政学院(市委党校)办公楼西阶梯教室报到。
  公安系统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考试与考核
  初任培训期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行政学院(市委党校)对学员学习期间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行政学院组织统一考核,并按要求填写公务员培训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任职定级。
  六、工作要求
  (一)初任培训是公务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统筹安排好参训学员的工作和学习,保证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学员要自备洗漱用品住宿。培训期间学员不得离校,特殊情况请假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或市行政学院批准。
  (三)学员报到时,学员交纳培训费520元,学员培训费在各单位教育经费中列支。
  (四)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相关部门按培训时间通知参训人员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请在9月11日、9月 18日或10月9日前报市人社局教育培训处。
  联系人:娄云峰
  联系电话:3192657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行政学院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