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公务员面试热点:别拿“正常管教”替家暴开脱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辽宁公务员面试热点:别拿“正常管教”替家暴开脱。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辽宁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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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9月7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宁德霞浦县一名女孩遭父母虐打,父母被带去调查后,小女孩再遭毒打,伤势更加严重。对此,霞浦县公安局表示,经调查,涉案父母确实有打了小女孩,但属于正常管教范围,不存在虐打之说。(9月8日《东南快报》)
解析
近年来,家暴已经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我国有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而多数受害人为妇女、儿童、老人等家庭弱势群体;青少年罪犯中有10%生活在家暴环境中。数据还显示,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
而最近几年,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数量明显上升,触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一,受害人不报警,助长了施暴人的嚣张气焰;其二,当地执法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受害者无法得到保护。
就如本案所讲,在市民举报后,警察将小女孩父母带去调查,结果回家后,小孩又是遭受一顿毒打,伤势更加严重。但警方称,父母平时会用小竹鞭抽打,但这属于正常管教范围。对于小女孩身上的伤,和头上绑着纱带,则解释为,小孩父亲上班时,母亲无法管教,会用皮包的带子将女孩绑住。这样的行为居然是正常管家,对于这样的说话,我也是醉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而对家庭成员实施捆绑、禁闭、残害等行为是严重的家暴行为。小女孩被母亲捆绑,用小竹鞭抽打,都是一种虐童行为,不是正常管教。
想要杜绝家暴,执法者首先需要分清正常管教与家暴的界线。并定期进行回访,如若发现小女孩继续受到虐待,则可以替受害人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是采取变更监护人等措施,来保护受害女童。如此才算尽到自身职责,而不是变成家暴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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