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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外事办公室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通知

发布:2015-11-20 13:28:02 字号: | | 【 打印 】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辽宁外事办公室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通知发布如下:
  关于2015年辽宁省外事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
  (外语专业翻译)公共科目考试的通知
  2015年辽宁省外事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专业翻译)专业外语口译能力测试已经结束,公共科目考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00(8:20考生入场)《申论》
  下午13:30开始(13:00考生入场)面试
  二、考试地点
  辽宁省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联系电话:024-86893255、 024-23448361
  三、公共科目考试人选的确定
  专业外语口译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公共科目考试人选的确定,从专业外语口译能力测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中,依据专业外语口译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人选。公共科目考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人选详见《2015年辽宁省外事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专业翻译)公共科目考试人员名单》,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口译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于公共科目考试当天换取《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申论考试前参考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座次顺序,并按抽签确定的指定位置参加考试。
  4.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申论考试开考30分钟后、面试开始后尚未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8.其它未尽事宜按照《2015年辽宁省外事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专业翻译)公告》规定执行。
  辽  宁  省  公  务  员  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