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营口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6年营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于6月1日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6月13日、14日开始,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就营口市的具体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进入营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014、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式附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6月13日、6月14日,8:30-11:30,13: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营口市人才中心(站前区盼盼路南15号、市长途客运站对面)三楼317室。
进入资格审查人选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
请考生注意:
1、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到场;
2、资格审查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
3、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4、身份证;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式附后),以第二专业报考的2016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第二专业所属院校出具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6、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按需提供,例如: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证明、未就业证明等。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证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附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上述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417-2669711
4、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