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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抚顺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发布:2016-07-11 10:21:13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抚顺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列入2016年抚顺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的体检工作将于2016年7月13日进行,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医院及地址
  体检时间:2016年7月13日早6:00,考生准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医院:抚顺市中医院门诊楼(三楼体检中心)
  具体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六路9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为430元左右。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后5日内通知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3841337249
  中 共 抚 顺 市 委 组 织 部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