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连金普新区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2017大连金普新区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12人公告
为满足金普新区森林灭火救援的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12名派遣合同制森林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的森林消防队员,属于合同制人员。共招聘12名(全部男性)。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的月基本工资2400元,有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具有B1以上(含B1)驾照且驾驶中型客车3年以上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并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0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纹身。
(四)年龄在20至35周岁,实际居住地为大连金普新区范围内,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确保随叫随到,非值班人员需保证一小时内到达单位集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风格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17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00。
(二)、报名地点:开发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4楼客服部。 联系人:景先生 咨询电话:65891611
(三)报名要求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非本地户口需提供居住在大连金普新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报名表1份(见附表),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五、用工与管理
1.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者,统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对各项考试合格者,将统一组织封闭培训两个月,进行军事化、体能和警务技能等培训。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
3、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我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我中心,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5、工资待遇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代理中心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