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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辽阳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毕业生公告

发布:2018-03-05 16:25:19 字号: | | 【 打印 】
   为加强我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辽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6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2日至3月20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辽阳市2018年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计划为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毕业生206名。
  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计划用)》(附件2)。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2018年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具体岗位、学历等要求);
  3、具有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辽阳地区卫生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精神卫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助产四个专业岗位设立笔试环节)、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日至3月20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自辽阳市人社局官网下载《2018年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如实填写并附以照片后,以“报考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byb_jo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笔试面试。笔试拟于2018年4月进行。精神卫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助产四个专业岗位设立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 :1的比例择优拟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请精神卫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助产四个专业岗位报名人员(未接到报名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邮件通知的人员)于2018年4月2日-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辽阳市人社局411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18年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生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开具《在校证明》(注明所学专业);
  ③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2、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4121055
  辽阳市卫计委:0419-2123005
  点击下载>>>
  4、《填表说明》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卫计委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