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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鞍山台安经济开发区消防队消防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8-03-23 10:14:00 字号: | | 【 打印 】
     为加强台安县经济开发区消防队的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园区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和驾驶员。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关于公开招聘台安经济开发区消防队消防员的公告
  一、报考资格及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1990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司机年龄放宽至18-40周岁(1978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之间出生)。
  3、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4、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身长(cm)-100),身体其他条件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5、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持B2及以上驾驶证。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台安经济开发区消防队消防员 10名,驾驶员6名。
  三、招聘流程
  1、公告(由人社局负责)。
  在台安县电视台、县报、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发布公告。
  2、报名及审查(由人社局负责)。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
  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412—4890303,0412—4866622;
  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为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有表彰的人员须持表彰证书),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填写《台安县经济开发区消防队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者于3月26日发放《准考证》。
  3、笔试(由人社局负责)。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基础教育知识60分、消防基础知识40分。
  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入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4、面试(由消防大队负责)。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体能测试50分、面谈50分。体能测试内容包括俯卧撑、100米跑。面谈测试内容包括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要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
  5、公布总成绩名单(由人社局负责)。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6、体检(由消防大队负责)。
  时间、地点及参加体检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7、政审(由消防大队负责)。
  时间、地点及参加政审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政审内容:年龄、户籍、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录取人员名单(由人社局负责)。
  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后,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四、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招聘的消防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台安经济开发区确定的社会劳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由台安县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台安经济开发区对被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如有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台安经济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可解除劳动关系或办理续聘。
  2、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工作时间为倒班,月工资待遇为2500元(扣除五险后),驾驶员工资待遇另议。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