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葫芦岛市司法局戒毒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18辽宁葫芦岛市司法局戒毒警务辅助人员招聘3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12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17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一楼,(公交11路看守所站点下车南行50米)。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辽宁葫芦岛市司法局戒毒警务辅助人员招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葫芦岛市司法局戒毒所安防能力,确保葫芦岛地区的安全稳定和禁毒戒毒斗争的胜利,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戒毒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戒毒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30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面向葫芦岛兴城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连山区、龙港区户籍人口。
1、戒毒大队执勤辅警26名,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勤务辅助工作(退伍士兵可放宽学历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2、文职辅警4名,女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机关办公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吸毒或有过吸毒史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年龄条件
男性: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0日后至1998年12月20日前出生) ;女性: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12月20日后至1998年12月20日前出生)。
(三)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处于正常值内,身体匀称;无色盲、色弱、无口吃,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四)加分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给予总成绩加分待遇:
1、人民警察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加5分;
2、在职戒毒警察的配偶或子女,加5分;
3、三支一扶志愿者或辽西北大学生志愿者,加5分;
4、报考文职辅警的,有会计职称、教师资格证书、秘书资格证书的,加5分;中文系毕业的,加3分;
5、有计算机一级证书的加1分、二级证书的加2分、三级证书的加3分、四级证书的加4分。
三、岗位要求
戒毒辅警主要协助戒毒警察从事勤务辅助,办公文职等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其中戒毒大队辅警根据具体岗位实行倒班工作机制(主要从事夜间监控值守工作;工作环境较封闭,执勤期间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允许带入使用)。文职辅警按日常办公要求,从事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日常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强制隔离戒毒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上岗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12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17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一楼,(公交11路看守所站点下车南行50米)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2018年葫芦岛市招聘司法局戒毒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6)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
(7)具备考试加分条件人员还要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分别确定戒毒执勤辅警和文职辅警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相同,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4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分别确定戒毒执法辅警和文职辅警进入体检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出据。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市司法局戒毒所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2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1、考生必须承诺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政审、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4、本次招聘设观察团,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观察团分别由纪检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人员、社会公正执法监督员、市司法局人员和戒毒所人员担任,对招考录用等环节进行观察与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2059886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