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石桥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8年大石桥市公开招聘教师9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原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大石桥市公开招聘教师95人公告
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是营口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营口市东北部,辽河下游左岸,东与海城市相毗邻,南与盖州市接壤,西临营口市老边区。2012年大石桥市被列入全国百强县,是世界“四大镁矿产地”之一,农业、工业、服务业发达,物产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素有“中国镁都”、“鱼米之乡、“中国书法之乡”、“中国诗词之乡”之称。
为求发展,大石桥市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大石桥市是你理想的就业、创业、兴业的城市。
大石桥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将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95名,其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15名,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及城区初中、小学招聘教师95名。其中:
普通高中、职业中专9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化学1名、生物2名、政治1名、计算机1名、学前教育1名;
特殊教育学校6名,特殊教育学科3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城区初中21名,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2名、化学1名、地理1名、政治3名、历史3名、体育3名、美术1名、计算机2名;
城区小学59名,语文13名、数学11名、英语9名、体育12名、音乐8名、美术5名、计算机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应聘教师为2018年毕业生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
3. 招聘对象及学历
(1)本科生:普通高中起点,第一学历为辽宁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并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
(2)研究生:普通高中起点,第一学历为一、二批本科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且具备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相应的硕士学位。
本科生专业须为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师范类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所学专业须为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师范类专业。
4.应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需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教师需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需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特殊教育教师需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语音清晰,无缺陷,符合师范类学生体检标准。
7.应聘教师必须提供在大学期间每学期的成绩单。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校受过处分的均不可报名。
8.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发布公告。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应聘人员登录网址,下载并填写《2018年大石桥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2.现场报名确认
(1)时间:2018年12月25-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原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① 2018年毕业生需携带《2018年大石桥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2018年大石桥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在读证明、成绩单、简历。
应聘者按照招聘学科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学科。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笔试(初试)人选。
(三)笔试(初试)
1.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现场报名后通知)
2.高考考试学科设有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本学科高考模式试卷。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非高考考试学科由大石桥市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内容为自我介绍、现场答辩、综合素质考核。初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
1.时间、地点:2018年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及分值:面试内容为营口地区中小学现行使用的所报考学科教材,采取说课的方式,考生自备说课题目,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初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初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五)确定签约人选及岗位选择
1.确定签约人选:报考同一学科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笔试(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岗位选择:拟签约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岗位选择。例如:语文学科招聘岗位18个,语文学科总成绩第1名优先选择岗位,第2名从剩余的17个岗位中选择,以此类推。
由大石桥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明确违约事宜,违约考生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2万元)。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档案材料进行复审。2019年应届考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不能录用。
(七)体检和公示
已签约的考生需在报到前参加由大石桥市人社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开招聘录用的毕业生属在编人员,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营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我市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招聘期间,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3.签约的毕业生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上述证件,如不能提供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琪
联系电话:15009876831
附件:
大石桥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