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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盘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2019-04-10 10:36:32 字号: | | 【 打印 】
  2018辽宁盘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辽宁盘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现将2018年度盘锦市市级及以下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13日。
 
  上午 8:00开始(7:00考生入场)
 
  下午13:30开始(12:30考生入场)
 
  二、面试地点
 
  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
 
  地址: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由兴隆台区乘4路车到经济技术学校(职业高中站)下车,305国道西侧。
 
  建议:不熟悉路线考生及外地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熟悉路线,面试当天要提前出发,以免迟到。
 
  三、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
 
  各职位面试人选和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附件,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2019年4月13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场;4月13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分前到达考场。面试前半小时,用抽签的方法来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号,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以后到达的先后顺序在剩余签号中抽取签号作为其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面试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7.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咨询电话: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427-2822428
 
  点击下载>>>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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