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鞍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协勤员公告(11名)
2021辽宁鞍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协勤人员公告(11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1日 17时截止。报名地点:铁东区二道街6号(市建筑工程公司二楼右侧)。咨询电话: 18141231662、包经理。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鞍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协勤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鞍山市添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薪资待遇
鞍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勤岗位11名,男性9名、女性2名。男性协勤人员为外勤人员,主要从事高新区“创建文明城”“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常态化工作,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规劝、制止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及辖区内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业务工作。女性协勤人员为内勤人员,主要负责公文写作及应对办公室工作相关业务。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缴纳五险。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应原则;
3、坚持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3、具有鞍山市城区户籍(不包括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户籍)。
4、年龄在20岁至35岁,退役军人、党员、具备B1驾驶证以上人员优先。
5、外勤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内勤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条件:报名者男性身高为1.70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60米以上,体态匀称、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口吃、重听,无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反应灵敏,吐字清楚,双侧裸眼视力4.6(含)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以及被立案侦查尚无结论;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有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1日 17时截止
上午:8.30时---11.30时 下午:13:30---17时
(二)报名地点:铁东区二道街6号(市建筑工程公司二楼右侧)。咨询电话: 18141231662、包经理。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式3份。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式3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个人信用报告原件(锦州银行站前万科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1份。
5.近期1寸彩照3张。
6.报名费每人100元整。
7.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一《2021年鞍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报名表》、附件二《2021年鞍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承诺书》。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类。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采用《职业能力测试》题型,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标准。体检不合格及弃权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面试合计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及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鞍山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或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七)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鞍山市添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录用的社会在聘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鞍山市添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人社办、高新区纪工委、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程监督。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新区纪工委监督电话:521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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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添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110/0163365985307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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