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凤城市乡村人才振兴“归巢行动”选聘公告(70人)
凤城市乡村人才振兴2024年“归巢行动”选聘公告摘要
凤城市乡村人才振兴2024年“归巢行动”选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凤城市乡村人才振兴2024年“归巢行动”选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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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乡村人才振兴2024年“归巢行动”选聘公告正文
凤城市乡村人才振兴2024年“归巢行动”选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战略部署,深化落实“鸭绿江英才计划”“凤凰归巢梧桐计划”人才政策,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回村任职,扎根基层,发挥作用,充实村干部后备力量,健全基层社会工作人才梯队,现面向社会选聘70名大学生充实到急需青年社会工作人才的行政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7.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应在2024年7月30日之前);
8.具有丹东户籍的优先。
不得报名的情形:
1.政治上的两面人,对党不忠诚,搞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表里不一,不担当、不作为的;
2.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及受过劳动教养的;
3.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涉黄、涉赌、涉毒等受过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涉嫌重大问题、上级督办线索调查初步核实的;
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以及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等被查处的;
7.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以及仍在限期改正的,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以及处分决定解除后经研判仍不适合的;
8.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9.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10.丧失行为能力,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招引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在所报考岗位的乡镇(街道)(见附件3)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审查。参加选聘人员持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征信证明、无犯罪证明、党员还需提供党员证明、所在党组织现实表现等,其中户口簿复印件为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到所报考乡镇(街道)报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报名要求的户籍、学历、年龄等基本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并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报名材料报送市委社会工作部。
三、选聘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各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即本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总和不足2人的,取消该岗位本次选聘计划。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能力。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依照每个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人数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其中,面试前,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将进行递补(岗位如无递补人员,可在同乡镇(街道)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和人选自愿原则进行调剂)。递补和调剂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凤城市政府网站、凤城声音公众号和“瞰凤城”app进行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试情况,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选聘。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拟选聘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无需考生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联审。联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联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递补,并履行相应程序。
拟选聘人员报市委社会工作部批准、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由所在乡镇(街道)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和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合同书》,在乡镇(街道)和村党组织领导下,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开展党的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应急处突、矛盾调解、电子商务等工作。
五、工作待遇
1.聘用岗位:选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非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为村委会主任助理(非村委会委员身份)。
2.聘用时间:聘用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2年到期后自动解聘。
3.聘用期间,由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位大学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以上3万元)生活补贴。另,给予每位大学生一定保险补贴(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最低标准计算,2023年为821.2元/月),试用期生活补贴按80%发放。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4.档案管理:被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间可由凤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供档案管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党(团)组织。
5.政策待遇:在任职期间,政治品行好、组织能力强、示范表率作用突出、得到党员群众认可的,可根据法定程序任命或选举为村“两委”成员。特别优秀、符合辽宁省从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参加考试的方式取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中共凤城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凤城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lnfc.gov.cn/html/FCSZF/202407/0172128532736645.html
凤城市乡村人才振兴2024年“归巢行动”选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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