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热点:城管执法现“奇葩车牌”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热点:城管执法现“奇葩车牌”。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热点:城管执法现“奇葩车牌”
热点背景
日前,有网友微博举报称,甘肃省环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的车辆悬挂自制牌照上路执法,涉嫌知法犯法。对此,环县城管工作人员解释称,悬挂自制牌照是向其他区县城管学习执法经验。(9月5日《法制晚报》)
解析
在生活中,车牌就好比车辆的“身份证”,所以,很多人为了避免违章被拍到,各用奇招,有的利用电动装置变换“阴阳车牌”;有的采用涂抹、遮挡等方式掩盖真实车牌,还有的在车牌上安装有机玻璃防止拍到……而像甘肃省环县城管行政执法局这样,悬挂自制牌照上路执法,本身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可以说是知法犯法。
据介绍,环县城管对于这样的行为,给出的解释居然是借鉴其他区县城管的执法经验,有人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这句话用在这简直是神贴切,而这也更进一步的反应出城管执法的乱象。
而城管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使用自制牌照,无非是想利用其“震慑”作用,来突出“城管来了”的不怒而威和厉害阵势,让小贩害怕,但事实上,却让人们对于执法者的行为更增添了不满情绪,翻看新闻不难发现,这样的事件不仅仅是甘肃一件,2007年,河南周口市城管接受市民的监督举报,将此前5辆执法车上悬挂的自制车牌全部撤下;2009年,陕西山阳县城管制作了“城管HS001”等的车牌挂于执法车上,而这些问题是否还存在很多,我们不得而知,而有关部门是否对相关问题作出惩罚,我们也有待考察。
但是,作为执法者不仅要纠正违法行为,更要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这样知法犯法,还如何对得起“执法者”这几个字,所以,作为当地政府,有必要对相关部门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与司法程序,这样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力,挽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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