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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赤峰市党群机关(参公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09-22 09:56:15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赤峰市党群机关(参公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赤峰市党群机关(参公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赤峰市党群机关(参公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内组发〔2013〕11号),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市委组织部根据市编委会下达的遴选计划,决定面向旗县区为市委办公厅等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职位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赤峰市各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遴选机关及名额
  经研究,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15名。其中,市委办公厅3名;市人大机关2名;市委改革办2名;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市人民检察院2名;市委党史办(参公)1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1名,详见《2016年赤峰市党群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1)。
  (三)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参公)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学历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9、身体健康;
  10、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cfpta.com.cn)下载《赤峰市党群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表》(附2)或《赤峰市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审批表》(附3)。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经本人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将《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报本地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同时送交5张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3、各旗县区委组织部经初步审核后,将报考材料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调配科。
  (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按公告公布的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需报考者在规定时间进行补填。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人数,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星期六)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6年10月23日以后,报考者可登陆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cfpta.com.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6年10月25日后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cfpta.com.cn)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市委组织部要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务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部门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
  (一)考察。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二)体检。考察公示结束后,由各遴选单位安排拟遴选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岗位考察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岗位考察。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在公示期满后,进入岗位考察期。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
  (三)办理调动手续。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公开遴选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考察期满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
  (四)缺额和递补。在公示、岗位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经公开遴选单位申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公开遴选单位可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体检、公示和岗位考察。
  赤峰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8333635;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