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选调生招考公告
2018年内蒙古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已公布,此次共计划选调471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初审通过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3月26日9:00至3月31日17:00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笔试时间:4月21日,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素质测验》两科,汉文制卷。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8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抓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建立从基层储备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机制,切实加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一)选调对象
2018年应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其中定向内蒙古自治区非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可以报考)。
(二)选调名额
共计划选调471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4.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基层和艰苦环境锻炼,发展潜力较大;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26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等表彰奖励;
6.服从组织分配;
7.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8.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9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6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9.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违法违纪情况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笔试与“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四级联考”)同步进行,考生只能从“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四级联考”中选择一项参加,不能同时报考。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从本网站下载并填写《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组织推荐
1.内蒙古自治区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审核盖章,择优推荐,并填写《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名册》。推荐名额不限。将一份报名表(另一份考生自行妥善保管)和推荐人选名册务于3月23日(周五)12:00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电话:0471-4811656)。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反馈各高校党委组织部,由高校党委组织部通知学生本人。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本人持《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到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于3月29日(周四)12:00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传真:0471-4811656;0471—4812330。报名表原件考生自行妥善保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电话反馈学生本人(报名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
初审通过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3月26日9:00至3月31日17:00自行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选调生考试”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和放弃选调资格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报考“四级联考”。
1.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时报考职位须选择“选调生”岗位。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学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考生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审核、考试、录用等的,后果自负。
6.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审核结果。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日17:00时。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不收取笔试考务费,并请于2018年4月18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素质测验》两科,汉文制卷。考生可从蒙文或汉文中任选一种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
4月2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1日下午 14:00-17:00 《综合素质测试》
3.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综合素质测验成绩×60%
5.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发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两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携带《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及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未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签订考生承诺书。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分配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7天。
2.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十)培训和录用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为选调生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一)录用为选调生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二)选调生均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3年。其间,须在苏木乡镇所属嘎查村(社区)工作2年。
(三)选调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调情形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加大对选调生的培养力度,提供更多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会,对各方面条件成熟的要加大提拔使用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盟市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遴选在基层服务期满的选调生。
(六)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生或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471-4811656、4818499、4818164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0198、6601158、6601168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0日
关键词:
2018内蒙古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