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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辅助登记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名)

发布:2021-06-29 22:41:34 字号: | | 【 打印 】
  2021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辅助登记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7月15日17:00时(节假日休息)。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公开招聘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辅助登记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根据《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精神,结合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锡市就业服务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不动产辅助登记公益性岗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辅助登记公益性岗位30人,其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人,其他类就业困难人员10人。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他类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3、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4、长期失业人员,是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7月15日17:00时(节假日休息)。
 
  2、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3、所需提供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锡林郭勒盟境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3)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报名者在报名后当日到常住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已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除外)。逾期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常住社区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给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未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选聘上岗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体检,达到标准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确定拟用人选,最终选用上岗人员由市自然资源局确定,最终解释权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一)面试:
 
  面试由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和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各三人组成面试评审委员会,随机抽取题目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面试成绩由评审委员会实施现场评分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决定录用人员。
 
  (二)体检
 
  1、面试合格人员在面试2个工作日内向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提供近3个月以内的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报告。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应聘人员体检报告,身体状况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最终解释权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六、上岗前公示
 
  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锡林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工资待遇
 
  1、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给予的实际薪酬待遇以公益性岗位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1年为1660元/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部门按文件要求补贴至用人单位。
 
  3、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的拟招聘人员, 统一接受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由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将其分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情形,予以退回。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锡市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的,追回其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执行)。
 
  3、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监督电话:(0479)8231838
 
  2.报名地址、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锡林浩特市司法综合楼二楼就业服务大厅(锡林浩特市重庆路南段)
 
  咨询电话:8238387
 
  邮箱:xsjyj8231838@163.com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YDotHa_KSWaaIyb3LwZ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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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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