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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面向北京师范大学选调应届生公告

发布:2021-11-15 23:07:43 字号: | | 【 打印 】
  2022内蒙古面向北京师范大学选调应届生公告已公布,发送报名表时间:2021年11月15日—22日。笔试时间安排在12月中下旬,计划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武汉市、西安市设5个考区(具体时间、考区考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2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教程(点击订购)。面试时间安排在12月中下旬,具体安排与笔试同步衔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提前备考面试推荐使用2022年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点击订购)。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内蒙古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nmggwyorg,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到北京师范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请我校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选调生的同学通过以下链接填写个人信息便于后续查验资格。
 
  信息登记:https://www.wjx.cn/vj/eUwtsFF.aspx
 
  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以免耽误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2日
 
  报名网址: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www.impta.com.cn/gwywsbm/webreigster)
 
  考生报名后,从网上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完成本人签字和学院党委盖章后,于2021年11月22日11:00前至京师大厦一层9105室选调工作部盖章,即盖即取。
 
  考生需注意:考生需于2021年11月15日—22日内将《报名表》PDF格式扫描件,自行以附件形式发送到nmgxds2022@sina.com邮箱(邮件名称:报考意向代码+学校+姓名)。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表》邮件的,不予资格初审。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到北京师范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新时代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若干措施》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到北京师范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计划选调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93名。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80名,盟市直属机关单位213名(具体见附件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发展潜力较大。
 
  3.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2022届大学毕业生,具有选调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9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2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8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顺延2岁。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
 
  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22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www.impta.com.cn/gwywsbm/webreigster)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报考意向,并在线打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审核、考试、录用等的,后果自负。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组织推荐
 
  高校院系党组织会同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研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对照选调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推荐人选,在《报名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
 
  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22日将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PDF格式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nmgxds2022@sina.com邮箱(邮件名称:报考意向代码+学校+姓名)。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表》邮件的,不予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盟市委组织部收到《报名表》后,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8:00时。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北疆先锋网(www.nmgdj.gov.cn)、高校就业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发布的准考证打印通知,在规定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录用资格。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等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安排在12月中下旬,计划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武汉市、西安市设5个考区(具体时间、考区考点根据疫情防控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3.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参加笔试。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安排在12月中下旬,具体安排与笔试同步衔接。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将在2021年12月上旬通过北疆先锋网(www.nmgdj.gov.cn)和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笔试、面试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报名考生在疫情防控方面,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考察和签约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组织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考生需提供加盖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研工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报名表原件。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各盟市委组织部根据合格分数线以上各职位报考人员成绩、考察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意愿等确定岗位,并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应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递补工作根据岗位空缺需要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
 
  (七)体检、公示及录用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适时组织签约人选进行体检。对通过体检的签约人选,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过高校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待其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选调人选按所录用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和盟市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学历学位证书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四、相关政策
 
  1.自治区、盟市委组织部门对定向选调生进行为期5年的重点管理,常态化掌握一批优秀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和使用。
 
  2.在重点管理的5年内,给予选调生适当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4万元、大学本科生每年2万元。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按照公务员法,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区直机关的选调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定级为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盟市直属机关单位的选调生,任职定级工作由各盟市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
 
  4.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选调生安排到苏木乡镇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嘎查村任职;盟市直属机关单位选调生安排到嘎查村任职2年时间。在嘎查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
 
  5.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6.选调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至少服务5年,签订服务协议,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离开内蒙古自治区。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15354862530、15354862635、0471—4812035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4607047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290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16407
 
  兴安盟盟委组织部:0482—826767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13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364228
 
  锡林郭勒盟盟委组织部:0479—8212334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0010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11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2999551
 
  阿拉善盟盟委组织部:0483—8332382
 
  附件:
 
 
  2.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政策宣传片https://mp.weixin.qq.com/s/Y8J3Og60lsKQzmIbxBnEDg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career.bnu.edu.cn/front/showContent.jspa?channelId=791&contentId=10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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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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