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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名)

发布:2024-03-21 14:10:17 字号: | | 【 打印 】
\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摘要

  202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已发布,本次教师招聘共提供岗位2个,具体为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9日24点前。报名方式:报名下载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完成,发送到邮箱51786467@qq.com。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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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正文

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全面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高中教师的紧缺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师德与实绩并重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教师招聘共提供岗位2个,具体为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三)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聘用人员上岗后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六)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的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七)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

  (八)学历学位条件: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九)专业条件:详见附件《乌拉特中旗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十)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同时联系内蒙古师范大学等高校招生就业中心,由学校在网站或学生手机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9日24点前。

  2.报名方式:报名下载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完成,发送到邮箱51786467@qq.com。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资格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初审在网上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复审在现场进行。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四)面试及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3.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面对评委无学生、无多媒体试讲),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讲课90分,答辩10分),报考人员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4.面试设立考官组,由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急需紧缺学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选聘7名面试考官。

  5.面试试题由考官组现场命题。试题命制根据科目内容的专业特点选定教材章节,问题的设置根据教师的职业道德、教材教法、职责规范、教育原则等情况设置。

  6.当日内,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

  7.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原则,每位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评定的合计分数。对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8.面试成绩当场评定,面试评分表和面试成绩汇总表须由计分员、招聘单位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9.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0.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1.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加试(加试形式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报考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中,实验学校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招聘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6)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招聘领导小组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报考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本方案由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

  2024年3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jyj.bynr.gov.cn/info/1002/16453.htm
\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实验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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