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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夏隆德县城区中小幼教师招聘126名方案

发布:2015-07-27 11:51:06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宁夏隆德县城区中小幼教师招聘方案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26名工作人。报名时间:7月29-30日8:30-12:00; 14:30-18: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宁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宁夏隆德县城区中小幼教师招聘方案发布如下。
  2015年宁夏隆德县城区中小幼教师招聘方案(126名)
  为进一步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的需要,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并请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拟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科任教师和教辅后勤人员,解决县城学校教职工紧缺状况。为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教师,参照国家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对象
  全县乡镇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职工、优秀特岗教师。
  二、聘用岗位及职数
  依照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需求,教师缺额126人,其中科任教师102人,教辅后勤岗位24人。具体岗位如下:
  隆德县中学:共10人,其中,教学人员8人,分别为高中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体育2人;教辅后勤人员(男宿管)2人。
  职业中学:共16人,其中,高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德育、职业健康教育教师)1人,音乐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后勤教辅人员6人,分别为后勤工作人员1人(负责学校用电等方面的维修),男宿管2人,女宿管3人。
  隆德二中:共7人,其中,教学人员5人,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教辅后勤人员(女宿管) 2人,。
  隆德四中:共9人,其中,教学人员2人,分别为生物1人,体育1人;教辅后勤(女宿管)7人。
  隆德一小:共14人,均为教学人员,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体育2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
  隆德二小:共9人,均为教学人员,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教育2人。
  隆德三小:共18人,其中,教学人员14人,分别为语文4人,数学4人,音乐2人,美术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教育2人;教辅后勤4人,分别为男宿管2人,女宿管2人。
  隆德一幼:共8人,均为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
  隆德二幼:共15人,均为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
  隆德三幼:共8人,其中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7人(音乐教师1人);后勤人员(门卫) 1人。
  隆德四幼:共12人,其中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10人,后勤人员2人。
  特别说明:隆德三小、隆德四幼招聘教职工人数,根据开学实际招生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适当调整人数增减。
  三、聘用条件
  (一)科任教师岗位
  1、应聘高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主要为各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乡村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进入我县教育系统招聘时成绩特别优秀,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高中教师应聘;
  2、应聘初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3、应聘小学、幼儿园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二)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
  应聘县城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教职工,应为我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男48周岁以上(1967年8月31日前出生),女45周岁以上(197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被聘到后勤岗位的工作人员,需和聘任学校签订协议,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四、相关聘用要求
  (一)应聘科任教师,需查阅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教育教学成绩。凡教学成绩处于全县末位(中学)或处于各乡镇末位(小学)的科任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县教研室负责核实)、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二)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中,成绩处于末位的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不得参加应聘。
  (三)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担任学校教辅和后勤工作期间,发生较大工作失误和安全事故,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四)当前正在负责本校(学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档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和业绩考核
  1、报名
  报名时间:7月29-30日8:30—12:00; 14:30—18:30。
  报名地点: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申请(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学校介绍信(包括思想表现、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工作业绩,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3)填写《隆德县城区学校应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教辅后勤岗位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说明:个人申请和单位介绍信中无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的不予报名。
  2、资格、业绩审核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应聘的各种有效证件及获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18:30,办公室负责当场审核、确认应聘人员的资格,对相关证件当面审核并予以登记。
  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组织笔试,成绩公示后,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聘用岗位职数的1:3人数,由聘用学校组织面试。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3人数的,由学校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学校决定不予面试的,该岗位不再补充人员。
  应聘县城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教职工,不进行笔试和业绩考核,只进行面试和学校考核两项。
  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
  (1)命题范围:所报科目岗位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等公共科目知识。
  (2)笔试时间:
  2015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隆德县高级中学
  (4)笔试命题和阅卷人员的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会议决定从县内外聘请相应学科教师组成。
  (5)考务工作:严格依照高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面试
  各招聘学校必须于8月3日前将面试方案交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面试工作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聘用学校依照面试方案和教育体育局提供的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工作,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人员现场监督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 2015年8月6日(当天不能结束的,可延续时间至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学校确定
  (3)面试考官组成:由学校组织专业水平、个人素质高的相关专家或教师组成,面试考官每组不少于7名。
  (4)面试内容:专业课面试以讲课为主,并测试各学科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材教法应用能力、基本功展示、仪容仪表,并回答考官提出的教育教学方面问题。
  (5)面试形式:
  ①讲课:每位参加面试的教师,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40分钟;面试小组提问时间为5分钟(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根据现场情况,另外增加才艺测试时间15-20分钟)。
  ②音体美、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测试项目: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除进行说课外,还须测试以下项目(必须使用的材料、器材考生可自备)。
  体育:篮球、排球、田径等项目;
  音乐:试唱、舞蹈、乐器;
  美术:写生、绘画技巧;
  幼儿园:舞蹈、弹唱、绘画等才艺测试。
  后勤教辅人员面试,由各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在面试方案中安排面试题目和赋分标准。
  (6)面试成绩公布: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分数,并将面试成绩单交给本人。
  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面试成绩,并将面试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业绩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科任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并量化赋分。
  (四)学校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科任教师和教辅后勤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由原工作学校领导和招聘领导小组共同核定成绩。
  (五)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应聘教师的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得分,综合得分及名次。
  (六)根据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四方面累计得分,结合社会反映,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应聘教师总成绩名次,择优确定聘用教师,并下发正式文件进行通知。
  (七)被聘人员实行试聘制度
  城区学校招聘教职工实行试聘制度,试聘期为一年,被聘用的教职工在上岗前,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不愿签订书面协议者,学校不予聘用;试聘期满,经所在学校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申请,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核定为该学校正式教职工;试聘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
  (八)聘请岗位空缺的处理
  对因岗位、学校选报、成绩等原因造成招聘教师岗位仍有空缺的,不再补充招聘。由选聘学校书面提出申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综合成绩从应聘县城其他学校的教师中进行调配或从新招聘成绩优秀的教师中选聘。
  六、考核内容及项目分值
  专业课考核由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学校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业绩考核占17%,学校考核占3%。
  后勤教辅人员考核由面试、学校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面试占90%,学校考核占10%。
  (一)笔试内容、分值及形式
  笔试内容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内容、分值及形式
  专业课面试内容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说课、回答问题、能力测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1、讲课(满分80分)
  讲课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应聘教师抽定课题后,封闭备课,按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组织进行。
  2、回答问题(满分12分)
  由考评组根据学科知识和教学要求设计问题,根据应聘者回答情况,给出得分。
  3、基本功展示(粉笔字或简笔画)5分;
  4、仪容仪表3分;
  后勤教辅人员面试,由各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自行安排面试题目和赋分标准。
  (三)业绩成果(满分17分)(同一类别中同时有几个不同层次的加分项目,只取其中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1、教学成绩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教学成绩(满分7分);
  按照《隆德县教学质量奖励实施办法》(隆教体发〔2012〕142号文件)和《修订办法》(隆教体发〔2015〕26号文件)精神,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考试成绩居全县乡镇小学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3分;乡镇中学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
  2、骨干教师加分(满分3分)
  自治区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优质课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满分3分)
  自治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优秀奖)1.5分。
  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优秀奖)1分。
  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优秀奖)0.5分。
  4、辅导学生竞赛成绩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满分4分。
  国 家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 分。
  自治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县 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四)学校评价(满分3分)
  由应聘教职工所在学校领导班子对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教学成果、工作态度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综合赋分。
  七、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隆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玉科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顺才 县教育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组 员:马存林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瞿鹭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业中学校长
  柳永峰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杜映鱼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齐志刚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赵志辉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靳少华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主任
  王志杰 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综治股股长
  梁四平 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综治股副股长
  何 云 隆德县中学校长
  郭永寿 隆德县高级中学校长
  许志谋 隆德县第二中学校长
  李敏和 隆德县第四中学校长
  古永胡 隆德县职业中学副校长
  吴东相 隆德县第一小学校长
  齐 娟 隆德县第二小学校长
  王永泰 隆德县第三小学校长
  杜存彬 隆德县第一幼儿园园长
  尹 雯 隆德县第二幼儿园园长
  白 雪 隆德县第三幼儿园园长
  石绿叶 隆德县第四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马存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为保证县城中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下小组,负责具体聘用工作。
  1、纪检组
  组 长:张顺才
  副组长:柳永峰
  成 员: 杜映鱼 王志杰 王 忠 梁四平
  职 责:负责本次聘用工作的纪律检查工作,全程监督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客观、公正、公平、透明。
  2、审核组
  组 长:李瞿鹭
  副组长:王志杰
  成 员:王志杰 齐志刚 刘云昭 梁四平 魏彩霞
  李云龙 陈 莉
  职 责:负责报名,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应聘教师资格和各种有效证件。
  3、命题制卷、阅卷组
  组 长:
  组 员:
  职 责:严格按照中高考试题保密及其他规定,负责本次聘用教师各科笔试试题的命制、阅卷、登分工作。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和相关工作的保密性,届时将申请县纪委监察、公安等部门派人员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县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工作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接受全社会监督。聘用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2、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中发现有舞弊行为,或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经查属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聘用工作的全部资料整理装订并归档保存;
  4、未尽事宜,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会议决定。
  本细则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