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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夏考录公务员进入新一轮工作程序

发布:2016-05-24 09:22:57 字号: | | 【 打印 】
  宁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5月23日,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按照招录工作程序,5月26日至31日,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兼报选调生职位但未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8日。
  据介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规定的比例确定。招考人数2人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考人数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安系统维吾尔语翻译、法医、刑事科学技术、理化检验员职位、监狱和戒毒机关狱医不进行面试,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复审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宁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各招录机关将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前收齐报名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进行现场初审。证件材料收齐后,由各招录机关(单位)在指定时间统一送达资格复审小组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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