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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规:新录用公务员不满5年服务期不得参加遴选

发布:2016-08-09 09:06:13 字号: | | 【 打印 】
  宁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宁夏修订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新录用公务员不满5年服务期不得参加遴选。
  为切实规范宁夏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进一步提高遴选工作科学化水平,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1年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办法》完善了遴选资格条件,丰富遴选测评方式。修订稿增加了新录用公务员不满5年服务期不得参加遴选及选调的规定。资格条件的修订,有利于工作时间较长、实绩突出的公务员脱颖而出,既畅通了基层公务员上升通道,又兼顾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修订稿明确,除公共科目测试外,对法官、检察官等专业性强的公务员,用人单位可根据职位需要,在笔试后或面试环节加试专业测试,或单独确定笔试测试内容;明确了加试专业测试和不加试专业测试两种情况下,成绩的不同计算方法,规范了专业测试成绩所占权重。同时,对金融、规划、文秘等实践经验要求较高职位的公务员遴选,可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或经历业绩评价等其他测评方式,进一步增强遴选考试的岗位针对性和测评实效性,最大限度满足遴选机关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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