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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33人)

发布:2024-08-13 14:38:34 字号: | | 【 打印 】
\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8月21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宁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职位表下载链接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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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银川市教育系统发展需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银川市教育系统学校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3人。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公开招聘岗位中要求学历为大学本科的,面向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下同)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中要求学历为研究生学历的,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在编人员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40周岁以下;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银川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inchuan.gov.cn)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inchuan.gov.cn)

  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qq.gov.cn)

  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

  西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xixia.gov.cn)

  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yn.gov.cn)

  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hl.gov.cn)

  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lw.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8月21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聘人员登录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应聘者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专项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结果即被确认,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特别提醒: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当天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以免错过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资格初审未通过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4.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考试形式

  专项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类别

  笔试科目按学科分类,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总分值150分,时长150分钟。综合能力占比30%,专业能力占比70%,专业能力部分按学科分类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资料分析题等。

  (2)笔试时间

  笔试于2024年8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统一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笔试前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官网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请应聘者登录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进行笔试成绩查询。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二)面试开考比例

  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经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事项。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采取集中面试,分学段、分学科进行。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面试公告提前5日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报招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要求

  1.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兴庆区教育局:0951-6723617

  金凤区教育局:0951-5671452

  西夏区教育局:0951-2077833

  永宁县教(体)育局:0951-8019498

  贺兰县教(体)育局:0951-8066193

  灵武市教(体)育局:0951-402989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51-6091050



  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jyj.yinchuan.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408/t20240812_46200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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