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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海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考录人民警察加分人员公示

发布:2015-09-23 10:11:32 字号: | | 【 打印 】
  青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青海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考录人民警察加分人员公示发布如下:
青海省2015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报考青海省2015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总成绩享受政策加分人员进行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公示期为2015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各地加分审核部门联系,过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加分审核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1、省直、西宁市和海东市
  联系电话:0971-8062701
  2、海西州人才服务中心(德令哈市祁连路11号)
  联系电话:0977-8222260
  3、海南州人才交流中心(共和县城北新区全和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联系电话:0974-8513856
  4、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海北州西海镇商业巷31号)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0-8645669
  5、黄南州人社局公务员科(同仁县隆务镇黄南州幼儿园旁)
  联系电话:0973-8723301
  6、果洛州人力资源市场(玛沁县第一民族小学旁)
  联系电话:0975-8358116
  7、玉树州政府行政中心州人社局公务员科(结古镇日吾格路)
  联系电话:0976-8822218
  青海省公务员局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9月21日
  **报考省直职位的考生只对退役士兵加分,汉族和少数民族不加分**
  **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退役士兵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不再享受退役士兵的加分优惠政策。退役士兵是少数民族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退役士兵是汉族的,按汉族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