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青海省公务员面试基本政策简介
备考青海省公务员面试,考生首先要及时准确地了解青海省公务员面试的政策信息、把握考试动向,才能使面试准备更具有针对性,从而提高备考效率。下面青海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就2016青海公务员面试政策和基本命题情况做一简要介绍。
一、面试形式
在《青海省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公告》中,对面试形式没有进行明确规定,但就青海省历年公务员面试情况来看,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从2013年至今,青海省公务员面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以材料为依托的“一拖三”式的结构化面试形式和普通结构化面试形式交替出现。这就要求考生在备战阶段一定要熟练掌握结构化面试形式的考查重点和应试技巧。
二、体能测试与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
参加面试前,报考省司法厅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省司法厅组织统一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三、面试人员比例
乡镇考录职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考录职位的开考比例为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大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招录人数。面试时,一般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确定面试人员;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四、成绩计算
申论(占笔试总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青海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希望考生们在考前对面试政策及流程进行基本了解,把握面试中的各类细节,争取做一名面试“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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