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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巴中市中心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2015-06-18 16:04:45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巴中市中心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网上报名:发送个人相关资料到指定邮箱:bzswsrcyj@163.com,现场报名:在巴中市开展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宣传推介活动时,到现场提交个人相关资料。具体详见下文。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关于市中心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
  医疗卫生人才的公告
  为缓解川东北片区老百姓“看病难”问题,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合理人才梯队,巴中市计划面向全国为中心医院公开引进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20名。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引进对象为:西医临床医学类各专业,年龄在45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B1类),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B2类)。
  临床医学类岗位1:引进对象为A类、B1类,引进名额10名。
  临床医学类岗位2:引进对象B2类,引进名额10名。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年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要求者,均可于2015年6月18日至7月25日上午8:00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发送个人相关资料到指定邮箱:bzswsrcyj@163.com;
  2、现场报名:在巴中市开展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宣传推介活动时,到现场提交个人相关资料。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的个人相关资料包括:《巴中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登陆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或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bz.hrss.gov.cn)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现场报名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网上报名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电子版。
  (四)不得报名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近年来巴中市已引进但服务期未满的专业人才和招考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其他已在编在岗的人员报名,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可以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者,由市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并准备留存复印件。现场报名者,由现场考评组进行资格审查,当场查验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四、开考名额和考核方式
  (一)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引进名额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即为该岗位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引进名额的,引进名额即为该岗位开考名额。岗位1开考名额少于引进名额的,其剩余引进名额可调剂到岗位2使用。
  (二)考核方式。岗位1采取单独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岗位2采取集中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考核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均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生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承担。
  (四)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六、公示和引进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引进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一)引进人才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事业管理六级或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同级财政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事业管理七级或专业技术九级工资待遇。
  (二)引进人才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安排担任合适职务。
  (三)所有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组织人事部门须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八、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