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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凉山州木里县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

发布:2015-06-24 14:34:52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凉山州木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68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 年7月3日18:00时。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凉山州木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凉山州木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8人)
  为深入推进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木里县公开考核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力度,优化木里县人才队伍结构,确保引进人才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为木里藏族自治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聚集人才资源,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选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凉山州2015年公开考试、考核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木里藏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选聘68名工作人员到8个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l.lsz.gov.cn/publish/portal29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木里县2015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9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5月27日。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6、在各项、各类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 年7月3日18:00时。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1寸免冠近照、相关资格证等经扫描成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rsj@muli.gov.cn,并注明应聘单位及职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并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向应聘人员发送《木里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木里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后打印一份(贴上本人免冠照),待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3、资格复审
  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名的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本人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四川省凉山州州委党校(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胜利路103号)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考察时由招考单位审查学历档案。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形式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名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未在2015年7月22日—7月28日内提交个人材料(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个人档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调离所聘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四、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522846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6522461 (木里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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