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招聘20人公告
2015年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招聘环境保护协管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2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至7月24日(法定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静安路439号)办公室(咨询电话:8393253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招聘环境保护协管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招聘环境保护协管员公告(20人)
因我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环境保护协管员,从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保法规宣传等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
聘用合同制环境保护协管员20名。
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具有环境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范围:1994年6月30日之前出生(含6月30日)、1987年7月1日之后出生(含7月1日);
4、户口不限,性别不限,无其他兼职;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15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协管员,月薪为基本工资本科为1600元,研究生1700元,岗位工资400—1500元,绩效考核工资800元。
3、对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从次年按每月40元计发工龄工资。
4、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聘用人员,在次年按每月50元计发奖励工资。
5、年终经考核合格后,按比例发放年终奖。
6、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险)。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至7月24日(法定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静安路439号)办公室(咨询电话:8393253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二寸彩照4张,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一份。
五、考试课目和时间
1、考试课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生通过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2、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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