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城区小学教师考调公告(30名)
2015年下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城区小学教师考调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3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0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入口:2015年下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城区小学教师考调报名入口。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下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城区小学教师考调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下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城区小学教师考调公告(30名)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我县城区小学教师人员结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30名教师到威远县城区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省考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办学校(严陵镇辖区内学校除外)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调学校及名额(共30名,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1、威远县严陵镇中心学校:7名
2、威远县实验小学校:14名
3、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小学校:3名
4、威远县严陵镇河北街小学校:6名
三、考调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威远县内学校教师须有5年及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并在现任学校任教满3年及以上;威远县外教师须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止。
4、小学教师岗位只能小学在岗教师报考(其中音乐、美术教师岗位除外),且报考学科须与现任教学科一致。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威远县内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学校、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威远县外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其中校级干部报考还须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书面同意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
为拓宽考调学校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0日(7月20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信息及资料(含照片)的更改。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考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⑴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832-2023077)。
⑵对《内江市威远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威远县教育局后再填报 (联系电话: 0832--822229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并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威远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报名表》(附件2,第1页)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调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威远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至7月21日(7月21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县人社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威远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报名表》(附件2,第1页),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县人社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照片质量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15年7月20日24:00时止)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打印报名表: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威远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报名表》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7日(7月27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1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主动咨询有关部门,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包括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笔试后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在县公招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考试时间:7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本次考调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调采取客观性和主观性结合的方式命题,笔试后每学科由3位评委进行分别阅卷,以3位评委阅出成绩的平均值(分值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作为该考生笔试的最终成绩。
4、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调岗位。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 0832--8222295)提交申请。
六、资格复审
由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考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等额确定同学科的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有2人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等额确定同学科的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有3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则加试该科学科专业知识,以加试成绩第一名进入资格复审,如果同学科加试成绩第一名有2人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在资格复审、考核、公示、选岗等环节递补中出现此类情况,参照本方法执行)。
笔试后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本次考调能形成竞争态势职位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调动。
(二)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及相关证明:
《内江市威远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报名表》(附件2,第1-2页);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标准证件照1张。
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考核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考核人员。
七、考核
考核由教育局在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在县纪检、监察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并由原所在单位根据拟调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调动条件的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因递补人员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考核合格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考调主管机关在已参加笔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考核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和调动
1、选岗:按照公告的岗位,拟调人员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学校。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按照年龄长者确定。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并合格)。拟调人员选择考调岗位后,因放弃考调岗位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如果由于考核人员最末一名并列产生的考核合格人数大于公告岗位人数,则在威远县实验小学增加岗位名额。
2、办理调动手续:通过笔试、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调人员,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凡新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新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流动。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4、其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工资等问题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本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调动资格,已调动人员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公招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0832-8243618
威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威远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32-8221281
十一、本考调公告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37011、8241629、822229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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