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达州市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7月28日体检结论及复检的通知
根据《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等规定,现就达州市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2016年7月28日体检结论及复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28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结论(含待检人员)
合格:罗静、张芳、陈凤玲、杨蔓、郭倩亚、廖进。
不合格:文鹏、肖睿、孟梅萍。
待检:王丹。
二、参加复检集中地点及具体时间
参加复检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30日---8月1日。具体时间及集中地点,将以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网络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三、参加复检人员确定
参加复检人员为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人员,但须在2016年7月30日前向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递交要求复检的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递交复检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网上公布之日)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大学生同时录用上岗。
五、其他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集中点名、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保管。若未按规定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时不得请他人代为体检,体检期间采用入围封闭办法进行管理,体检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考生家人及亲友不得随行陪同体检。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已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
(五)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进食进水等要求。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项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等要求执行。
(六)请考生务必自行作好体检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密切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818—3322229。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