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崇州市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崇州市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名额及职位
选调名额为20名。具体名额分配及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2017年崇州市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国(省内市州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除外)各级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工作能力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任科员满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1日);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方能报名。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9月1日至9月7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9月2日9:00至 9月8日9:00。
网上缴费:2017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16:0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崇州市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选调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选调报名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9:00),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9月8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选调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开考比例
本次选调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数。
选调计划数的调减情况将于2017年9月11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崇州公众信息网上公告。
6.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选调职位表”等,了解选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是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者参与选调的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科目:《对策申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项同时于2017年9月2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崇州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资格复审
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于2017年9月25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
2.资格复审地点:四川省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崇州市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内,联系电话:028-82218767、82201790)。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崇州市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公务员登记表、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进入公务员队伍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加盖印章)。报考综合调研职位的需提供两篇近三年在区(市)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由本人负责或参与撰写的综合性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面试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崇州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看相关公告。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后,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确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等产生的职位缺额,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通过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崇州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看相关公告。
七、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二)公示
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崇州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上报审批及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经我市审定并报成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岗位分配
选调人员的具体岗位分配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分配。
八、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选调的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在崇州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由中共崇州市纪委(崇州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2203333。
政策咨询电话:028-82218767。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崇州市委组织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