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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宾屏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发布:2017-10-11 15:59:45 字号: | | 【 打印 】
  宜宾屏山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5名高层次人才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屏山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加快屏山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宜人发〔2005〕16 号)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宜人社发〔2013〕269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的5名高层次人才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考报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五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附后。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所有岗位均可在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前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一号楼3楼A0305室 )报名。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735202?、17235203、1735204、1735205的考生,可于2017年10月24日前往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温江校区)招生就业处报名;报考岗位代码1735201的考生,可于2017年10月26日前往西华大学(校本部)招生就业处报名。
  (二)选择岗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屏山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分为面试和现实表现测评两个环节。考核成绩=面试成绩×50%+现实表现测评成绩×50%。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现实表现测评人选。
  (二)现实表现测评
  现实表现测评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现实表现测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现实表现测评。
  现实表现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德才表现等情况,方式为个别谈话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现实表现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现实表现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核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00221。
  八、本公告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九、相关咨询电话及信息公布网站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屏山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5722885;
  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5724148;
  屏山县畜牧水产局:5720831。
  (二)有关招聘政策、待遇咨询电话(区号:0831)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5724992;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700223。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屏山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9日
  附件1

屏山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招聘名额 最低学历学位 专业名称 最大年龄 考核方式 约定事项
屏山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计算机管理员 管理 1735201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硕士) 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专业,计算机技术专业。 35周岁(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 面试+现实表现测评 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技术员 专业技术 1735202 1 生态学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专业。
屏山县饲料饲草站 1735203 1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草业科学专业,草学专业。
屏山县畜牧站 1735204 1 基础兽医学专业、预防兽医学专业、临床兽医学专业、兽医专业、水产养殖专业。
屏山县屏山畜牧水产站 1735205 1 基础兽医学专业、预防兽医学专业、临床兽医学专业、兽医专业、水产养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