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绵阳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
2017年绵阳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绵阳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绵阳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体能测评)。拟进入体能测评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在绵阳市南河体育中心北大门门口(体运村路6号)集中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缺考,不再进行补测。
(三)体能测评的其他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场,先核对身份后才能进行测评。
2.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3.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按照3:1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该名单将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
4.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等装备。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待体能测评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13:00-17:00,12月13日(星期三)09:00-17:00。
报考法院系统的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A509会议室(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街北段62号);
报考检察院系统的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409办公室(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街北段58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递交相关资料,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寸证件照片1张(具体资料详见招考公告内容)。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相关规定,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以公告及电话方式通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录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更换号码、通讯不畅等情况,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咨询电话:
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王珠,0816-2535468。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王成龙,0816-2326686;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王春廷,0816-2552812。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