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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乐山市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资格复审公告(第二次)

发布:2019-03-01 09:55:1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四川乐山市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资格复审公告(第二次)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四川乐山市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资格复审公告(第二次)
 
  根据《关于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就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定于 2019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在乐山市公安局十三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责任自负。
 
  二、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考生查阅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第二次递补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点击下载>>>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