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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眉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加分公告

发布:2019-05-10 10:26:54 字号: | | 【 打印 】
  2019四川眉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加分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四川眉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加分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经审核,以下人员(见附件)符合加分条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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