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官方微博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 >> 招考公告 >> 公务员 >> 正文

2019年下半年四川凉山州公务员考试公告(515名)

发布:2019-09-16 21:50:22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下半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已发布,凉山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515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下午18:00,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要求加试彝语文的职位),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西昌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笔试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用书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详情公布如下:

  2019年下半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凉山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5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rskszx.lsz.gov.cn/)(下同)发布,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一、招考对象、招录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本县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在本县服务期满的事业编制人员。

  招考对象中“本县退役士官士兵”,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本县(户籍地或生源地)已退役的士官士兵。

  招考对象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19年9月18日前退役、办理录用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二)招录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全省”、“全州”或“木里县籍”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或木里县(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生源地(参加高考前考生户籍地)为四川省、凉山州或木里县。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各县共青团职位年龄在18-28周岁(1990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9年下半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下午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州级招考单位、县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报考者须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该电子照片将在报考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25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26日下午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5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8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要求加试彝语文的职位),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西昌市,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各招录机关。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   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二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考生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不加试彝语文的职位: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加试彝语文的职位: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 +《申论》成绩×25% +《彝语文》×20% +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任意一科缺考或违纪者不进行排名,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在2019年12月下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招录对象面向“本县退役士官士兵”的职位,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等);

  3.招录对象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等);

  4.已就业的企业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已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无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

  6.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出具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已转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同时提供上述第5条所要求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服役5年(含)以上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说明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

  8.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9.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10.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面试暂定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至12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凉山州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待考察结束后一并递补。

  (二)考察

  各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全面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不得录用的情形,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反映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经查核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通知下发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州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本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本县(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在州、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州委组织部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考生在报名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34-386518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3262

  2.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    0834-3866401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