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官方微博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资讯网 >> 四川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21年眉山彭山区于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2021-11-11 21:08:49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眉山彭山区于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事宜的公告已发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四川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cgwyorg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眉山彭山区于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彭山区委组织部、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如下:

  一、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在彭山区人社局(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蔡山东路232号)集中,统一前往医院。

  (二)体检对象

  根据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见附件1)。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50元左右(医院收取为准)。

  2.凡未在规定时间到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参加体检时需出示考生本人的手机微信健康码,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本公告由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7627056。



  2021年11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956.html
 
 
\

关键词: 事业单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 设为首页存为桌面或者 收藏此网页,如有疑问详情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