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四川凉山州布拖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1人公告
2022上半年四川凉山州布拖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1人公告正文
中共布拖县委组织部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布拖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布拖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t.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9个,招聘人员41名,其中管理岗位16名、专业技术岗位2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中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在编在职人员(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2年4月20日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
5.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 4月20日。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编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布拖县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也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0 日9:00至4月24日17:00结束(报名成功缴费后需加试彝语文的考生于2022年4月27至28日17:00前到考生之家报名加试彝语文并缴费,在规定时间未报名或未缴费成功的均视为自愿选择不加试彝语文),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特别是公告后附件中疫情防控部分: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认真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陆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根据《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咨询;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咨询考生之家网站所留电话号码或qq号。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20日9:00-4月25日17: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4月25日17: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6日17:0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9:00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笔试地点:布拖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22年6月23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成绩公布后2天内可申请查分。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由布拖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5月30日—5月31日由报考者本人携带加分有关材料到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提交加分材料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体科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布拖县人民政府官网《面试公告》。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参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单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包含报考岗位需审核的内容。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5)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不加试彝语文的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 》卷面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2.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卷面成绩)×90%+彝语文成绩×1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本次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报考岗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布拖县人民政府[http://www.bt.gov.cn])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与布拖县人社部门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531243
监督电话:
布拖县纪委监委 0834—853114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相关事项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和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招聘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招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招聘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招聘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招聘,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bt.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1367/202204/t20220412_2198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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