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隆昌市2022年“隆昌英才”公开选聘活动4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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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隆昌市2022年“隆昌英才”公开选聘活动43人公告正文
四川省隆昌市2022年“隆昌英才”公开选聘 活动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市”战略,吸纳、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隆昌英才计划”实施办法》(隆委办〔2020〕5号)精神,四川省隆昌市决定开展2022年“隆昌英才”公开选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43名,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隆昌市域外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
3.经中共隆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8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工作关系在隆昌,在隆昌购买社会保险。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主要待遇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副高、技师及以上人才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3万元/年,在到岗履职满1年后,按年发放人才岗位激励资金。人才补助享受两年后,如政策未做调整,可再按此标准执行三年。
四、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至2022年8月21日18:00截止。
报名邮箱:1042700073@qq.com。
发送报名邮件时,将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用人单位名称+姓名”。
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应聘对象认真阅读公告,了解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引进程序及主要待遇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对象按照要求据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应聘对象需在网络报名时上传以上材料扫描件,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用人单位考核、考察等过程中备查。应聘对象上传附件时,所有材料扫描件需放一个PDF文件里;应聘对象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需在表内上传照片。资格及照片审核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00至2022年8月23日18:00。因材料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对象自行承担。应聘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对象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三)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8月31日。资格初审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灵活采取远程面试、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考核测试内容,对应聘对象学业情况、专业水平、基本素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备案对象,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2年9月2日前报市委人才办备案,逾期不予备案。对考核合格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原则上须与考核合格对象签订三方协议。
(四)考察及体检
用人单位参照《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人社发〔2017〕2号)的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对象参加体检。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公告要求时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后,再组织考察、体检及审定聘用等程序。
(五)审定聘用
用人单位将考察、体检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报市委人才办复核。市委人才办按规定程序送审报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选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对象,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0832-3910074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2022年8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2654.html
四川省隆昌市2022年“隆昌英才”公开选聘活动43人公告附件
附件:1.四川省隆昌市2022年“隆昌英才”公开选聘活动急需紧缺岗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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