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遂宁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遂宁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正文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2年下半年遂宁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公安局《关于遂宁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下半年遂宁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22年下半年遂宁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在遂宁组工网点对点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首页的“遂宁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栏查询本人是否进入体检(遂宁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体能测评结果已同步发布)。
二、体检时间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三、体检有关事宜
(一)请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体检信息表》(附件1,须贴上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于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早上7:10前,到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正门升旗台(具体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7号)报到集合。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体检,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注意行程安全、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详见《体检须知》(附件2),请仔细阅读、严格遵守。
(四)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违反体检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5-298939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3年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snswzzb.gov.cn/ArticleShow5.asp?ArtID=1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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